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管理,确保项目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延续性,根据《许昌学院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院政〔2023〕34号),现开始集中征集储备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对象为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各类建设性资金项目,涉及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建设、图书信息资源、基本建设及后勤保障、校地合作等方面,已纳入中央财政、省教育项目库的项目不需再次申报。
二、征集条件
1.突出关键重点,建设必要性强
发挥规划统领作用,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对已纳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示范校建设方案等顶层设计文件的建设项目优先储备。各单位要运用好“十四五”规划中期检查成果,紧紧围绕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建设目标要求、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创建工作任务,科学谋划一批补齐短板弱项、提高保障水平、强化内涵建设、彰显办学特色的高质量项目。
2.强化论证审核,建设可行性高
项目建设应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如申报建设项目需要用房、用水、用电等配套条件,务必与相关职能部门充分沟通。项目建设内容、预期绩效、实施进度、保障措施等方面须经过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科学严谨、切实可行。
三、工作要求
1.本次征集项目库储备项目是中央专项及示范校项目资金落实与预算的重要参考。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科学论证,确保项目的高质量。
2.项目申报单位需指派一名联络员加入项目库工作群,或添加微信15993660519,备注“姓名+项目库工作群”。
3.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与《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如单位同时申报多个项目,需按照申报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填写《项目汇总表》。
请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办公楼606室),电子版发送到xcxyfgc@xc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5993660519
发展规划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