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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发规处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职责

1. 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2.负责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组织学校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评估各类专项规划。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论证学校综合改革、内部体制改革和学院、学科专业调整思路,组织并提出学校重大资源配置方案。

4.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学校省、部级及以上综合改革、重点工程及重大建设专项的申报、建设与迎评、迎检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院中长期规划评估。

6.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修订和监督执行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等教育研究所机构设置及职责

1.把握国家高等教育法规和政策导向,搜集整理高教信息,指导学校高等教育的发展,为学校提供政策建议。

2.负责学校高等教育智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智库专家定期开展专题研讨。组织申报高等教育课题,将教育改革经验提升为理论成果。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改革中的问题,总结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特色,开展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定期编印《许昌学院教研论文集》。

4.密切关注国内外高等教育动态,研究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组织编辑《文件辑要》《高教信息参考》,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5.加强与相关教育研究机构联系和学术交流,积极组织和参与高等教育学会、研究会的学术活动。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1、负责上级公文的收发、登记、呈送拟办、传递、催办、清退、注办、立卷归档或销毁等文件处理工作。

2、在处办公会领导下,负责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3、负责各种公文的起草、收发、材料打印、装订,来文的登记、报批、存档工作。

4、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来处视察、指导、参观访问;协调各科室及有关会议会务组织工作。

5、负责处室办公用品采购、财务报表,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用品领取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6、负责部门门户网站、QQ及微信公众号以及宣传报导信息化建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与统计科

1.收集高校发展规划和重大战略目标,参与有关部门的发展战略、教育规划等相关调研工作。

2.组织拟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协调和督促规划的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学校各类专项规划、指导各学院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

3.负责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检查和督促,协调、评估各类专项规划的实施。

4.负责学校示范校、一流应用型大学、国家发展规划项目等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建设,每年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自评,进行中期考核和项目验收工作。

5.负责高基表及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

1.负责学校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开展对专项项目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估。

2.负责组织学校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论证、申报和评审,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

3.督促各二级单位进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级重点项目、我校重大建设平台项目等考核和项目验收。

    4.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并提出学校基本建设布局、资源配置等及其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