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23 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布置工作会议的通知》(教发规函〔2023〕626号)要求,结合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召开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布置和培训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育统计调查制度是教育统计工作的基础制度,是国家对教育事业进行决策考核的重要数据来源。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调查制度,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强化对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好数据关口,审核填报质量。数据提交后应对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相关支撑材料应在本部门留存备查,可随时接受对数据的审计监督。
二、会议时间
2023年9月20日(周三)下午16:30
三、会议地点
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以下各单位负责高基表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统计人员: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保卫处、校团委、图书馆、教师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五、工作要求
1.请参会各单位及时填报《许昌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于9月19日18:00前发送至xcxyfgc@163.com。纸质版报送发展规划处420室(联系人:李璠,2998018)。
2.未加入工作群的统计人员请于9月20日前加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群”(群号为592279657),备注名改为单位+姓名。凡不再从事教育统计工作的老师请主动退群。
3.与会人员请自带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参加培训。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4号)《教育统计管理规定》
附件2.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附件3. 许昌学院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2023(培训版)
附件4. 许昌学院XX校区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2023(培训版)
附件5.许昌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6.许昌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任务分解表及数据采集要求
附件7. 许昌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进度安排
附件8. 许昌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系统录入时间安排
附件9.XXXX(单位名称)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审核表
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