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除序言外分为11章,93条,共计12318字。
序言,主要阐述学校历史沿革、教育方针、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和目标。
第一章总则,就学校性质、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发展战略、育人模式等进行原则规定,学校名称、校址等要素作了规定。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从外部法律关系上理清举办者与学校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学校基本职能,分别就学校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提出制度性设计。
第四章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明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将包括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团代会、社团、民主党派组织及统战团体等制度及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进行规定。
第五章教学科研机构,明确了学校教学、科研机构,在“事权相宜”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确立了二级学院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章教职员工,明确了教职工的权利义务及相关问题,更进一步彰显了教职工办学的主体地位,明晰了教师员工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七章学生,对学生的权利义务及相关问题作了规定,更进一步彰显了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明晰了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八章经费、资产与后勤,规定了学校经费来源、学校经费运用原则、学校经费预算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学校法人财产权、无形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制度、产业集团和后勤管理政策等。
第九章外部关系,确立了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学校与企业及学校与校友的关系。
第十章学校文化标识,载明了学校校徽、校旗、校歌和校庆日。
第十一章附则,确立了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章程的效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