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
(二)坚持合法性原则。大学章程的制定是以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和基本规律,章程中的每一条文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学校章程制定(修订)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推进,做到科学规范。
(三)坚持民主性原则。章程应反映许昌学院全体师生的意愿,体现全体师生的利益。章程制定(修订)必须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吸纳师生诉求,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四)坚持前瞻性原则。章程制定(修订)对学校加快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加强内涵健设,提升办学水平意义重大。章程制定(修订)要突破当前学校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充分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后续发展思路。
(五)坚持可操作性原则。要把章程的制定(修订)与实际工作的开展相结合,突出章程的可操作性。章程制定(修订)要立足学校实际,深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分析学校需求,突出办学理念。要把章程制定(修订)过程做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促进发展”的过程。
(六)坚持稳定性与适应性。坚持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对现行章程中已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条款进行修改,仍可指导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条款保持相对稳定。